走在热闹的广场上,冷不丁手里被人塞来几张广告宣传单;经过繁华的城市路口,照样免不了被发传单的人员围追堵截;汽车停在路边一小会,车窗上就被塞上了小卡片、广告传单……这些场景,许多市民都曾经历过。这些形形色色的广告宣传品,大小不一,内容多样,既有新店开张、培训招生的,也有医疗保健、贷款融资的。大多数被动接过宣传单的人不会深究,匆匆一瞥后便随手一扔,结果既破坏了市容环境,又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自2021年4月1日起,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针对胡乱派发宣传单、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5月5日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胡乱派发宣传单的发单员现场开出了首张最高金额的罚单。
5月5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小组的执法人员巡查到天马路观澜学府时,发现观澜学府售楼部派出多名发单员在南湖广场周边逢人就发、见车就塞,见此情景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对发单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到该公司找到负责人,对其宣传《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该公司负责人承认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并积极做出改正,保证此后改变营销模式,不再擅自散发宣传单,自愿接受处罚。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处罚:(一)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排)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口香糖、宣传单等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男子罚款200元,这是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后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胡乱派发宣传单开出的首张罚单,却反映了我市在创文过程中从严从细管理,动真格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截至目前,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小组对不文明行为共处罚:乱扔烟头23起,共罚款115元;乱扔垃圾59起,共罚款385元;随地吐痰95起,共罚款520元;发宣传单13起,共罚款650元;乱倒污水4起,共罚款110元;翻越道路隔离栏8起,共罚款400元。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强化依法查处力度,对违法散发广告传单的行为,不仅查现行、严处罚,还要通过收缴的广告传单线索等追根溯源,深挖雇主一并处罚。同时,着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在警示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同时,倡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散发广告传单行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传递正能量、传播真善美,自觉维护城市卫生环境,为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 蒙自城市综合执法局